有关节能认证企业:
照明电器节能产品: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等三类产品所对应的三个新版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已经颁布并实施。
新旧规则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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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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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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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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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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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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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节能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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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G132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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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1-46122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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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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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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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钠灯镇流器
节能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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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G132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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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1-46122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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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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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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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卤化灯用镇流器
节能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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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G132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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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1-46122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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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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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规则换版的顺利进行和认证结果的持续有效性,现将此次规则换版的要求公布如下:
1、自新规则实施之日起,上述产品在申请节能认证时,须采用对应的新规则实施认证。
2、对于已按旧版规则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规则实施后、下一次年度监督检查之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交转换新规则认证证书的变更申请或者提交新申请,并接受指定检测机构依据规则差异检测项目实施的检测或者全项目检测,合格后换发或颁发新规则认证证书。旧版规则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11年4月2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
3、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如果没有获得CCC证书或CQC安全证书,可以同时填写CCC新申请或CQC新申请。
4、在申请受理之后,请认证委托人将以上文件上报指定的检测机构。在检测机构完成资料预审并上报预审结果后,CQC将向认证委托人发送送样通知,认证委托人可登录CQC网站查询。
5、规则换版的差异试验
此次规则换版需补充的差异试验项目,具体见每类产品的新规则,新规则的下载地址: /chinese/gkwj/rzfw/cprz/cqcbzrz/webinfo/2009/12/1260254655290285.htm?channelcode=A0112020102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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