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自2009年4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适用于上述标准的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电缆产品须按照新版标准的要求实施认证。在2009年4月1日之前,新版、旧版标准均可适用。对于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本机构申请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并于2010年4月1日前完成新版标准证书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本机构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0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本机构将按相关规定注销其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根据公告规定,新版标准不再包含旧版标准中的“天然丁苯橡皮绝缘氯丁橡皮护套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缆(电线)”DCXF系列、“氯磺化聚乙烯绝缘机车车辆用电缆(电线)”DCH系列、WDZ-DCYJ系列的1kV电压等级产品和DCEH系列中的DCEH/3产品,由于不再具备上述产品的认证实施条件,自新版标准实施之日起,上述产品暂不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另外,新版标准调整了产品名称、型号,增加了6个产品型号:WDZ-DCYJ/2-125、WDZ-DCYJ/3-125、WDZ-DCYJB/2-125、WDZ-DCYJB/3-125、WDZ-DCYJ/2-150、WDZ-DCYJ/3-150
根据公告规定,对于以“原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CCEE)转换为CCC证书”形式获得CCC认证的产品,如不能提供完整有效的CCC型式试验报告,则须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全项目型式试验。
自通知之日起,对《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电缆》(编号:CNCA---01C-002:2007)附件1序号12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结果见附件2。 新申请“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单元产品认证的,应按附件2要求选送样品进行型式试验。申请扩展新版标准增加的产品型号的,应送耐油特性代号高、温度等级高的1件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如扩展申请与标准换版申请同时进行,扩展申请所需的样品可以覆盖标准换版申请所需的样品。